简历编号:522279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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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12-26 10:36 |
打印简历(A4) |
郭先生
目前所在: | 甘肃省 | 年 龄: | 60 | |
户口所在: | 甘肃省 | 国 籍: | 中国 | |
婚姻状况: | 已婚 | 民 族: | 汉族 | |
人才测评: | 未测评 | 身 高: | 172 cm | |
我的特长: | 体 重: | 63 kg |
◆ 求职意向
行业意向: | 多元化业务集团公司 | ||
人才类型: | 普通求职 | ||
应聘职位: | 律师/法务/合规:法律顾问 | 职 称: | 高级 |
工作年限: | 38 | 参加工作日期: | 1986-07 |
求职类型: | 全职 | 可到职日期: | 一个月 |
月薪要求: | 20000元以上 | 希望工作地区: | 甘肃省,广州市,深圳市 |
◆ 工作经历
甘肃五环律师事务所(兰州 广州) 起止年月:2009-12 ~ 至今 | |
公司性质: | 事业单位 所属行业:法律/法规/法务 |
担任职位: | 律师 |
工作描述: | 律师。 |
离职原因: |
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上海) 起止年月:2008-07 ~ 2009-07 | |
公司性质: | 中外合资 所属行业:快速消费品(食品/饮料/化妆品/日化) |
担任职位: | 外事中心副总监 |
工作描述: | 一、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接受公司授权,代表公司参与谈判、签约、行政处罚、调解、仲裁、诉讼事项; 三、接受公司授权,发表律师声明;向有关单位、个人发出律师函; 四、终审、定稿制度、合同、协议; 五、负责公司外聘律师的选择; 六、负责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培训、法律咨询。 汇报对象: 副董事长 离职原因: 个人发展 工作业绩: 一、参与策划并负责了公司股权收购项目; 二、参与并主办了公司涉及新闻媒体、工商、公安等重大公共关系危急事件的应对工作。 |
离职原因: | 个人发展 |
深圳市月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深圳) 起止年月:2007-07 ~ 2008-07 | |
公司性质: | 民营企业 所属行业:快速消费品(食品/饮料/化妆品/日化) |
担任职位: | 法务部经理 |
工作描述: | 一、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接受公司授权,代表公司参与谈判、签约、行政处罚、调解、仲裁、诉讼事项; 三、接受公司授权,发表律师声明;向有关单位、个人发出律师函; 四、终审、定稿制度、合同、协议; 五、负责公司外聘律师的选择; 六、负责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培训、法律咨询。 汇报对象: 中国区总裁 离职原因: 个人发展 工作业绩: 一、参与策划并负责了公司股权收购项目; 二、参与并主办了公司涉及新闻媒体、工商、公安等重大公共关系危急事件的应对工作。 |
离职原因: | 公司委派 |
TCL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惠州) 起止年月:2004-01 ~ 2005-12 | |
公司性质: |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影视/媒体/艺术 |
担任职位: | 法务经理 |
工作描述: | 一、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法定程序。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程序和决议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 二、审查、修改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 三、审查、修改公司与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 四、管理公司合同事务; 五、参与公司的改组、改造、兼并、收购、融资、上市等事务。对有关方案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 六、接受公司授权,代表公司参与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七、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总监、公司各部门部长(主任)、副部长(副主任)提供法律咨询,防范职务犯罪; 八、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 九、为公司员工提供法律咨询。 汇报对象:副总裁。 工作业绩:参与策划了超级女声CD项目;参与策划并办理与英皇娱乐、环球唱片、华纳唱片、滚石唱片、天娱传媒、太合麦田等公司的CD版权合作项目。办理了张惠妹、朴树、容祖儿等多起CD版权纠纷案。 |
离职原因: | 个人发展 |
广东三正律师事务所、甘肃五环律师事务所(广州、兰州) 起止年月:1993-05 ~ 2009-05 | |
公司性质: | 事业单位 所属行业:法律/法规/法务 |
担任职位: | 律师 |
工作描述: | 一、担任《读者》出版集团所属甘肃少年儿童出版社、甘肃科学技术出版社、《飞碟探索》杂志社、《故事作文》杂志社、《妈妈画刊》杂志社、《西部人》杂志社、《老年博览》杂志社;甘肃音像出版社、《西部商报》社、《新一代》杂志社、兰州金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开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开心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广东美卡文化音像有限公司、TCL音像制品有限公司、TCL数码存储科技有限公司、TCL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月朗科技有限公司、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法律顾问。 二、办理了广受社会关注的陈军诉《读者》杂志社名誉侵权案、侯兴诉王家达《敦煌之恋》名誉侵权案、张方泽、张方林诉甘肃电视台肖像权、名誉权案、李倩诉《兰州晨报》社、《现代妇女》杂志社名誉侵权案、电影《六指琴魔》著作权案、小说《重婚》著作权案、《朴树/生如夏花》CD节目著作权案、《张惠妹/勇敢》CD节目著作权案、《容祖儿/独照》CD节目著作权案、《金海心/金海心》CD节目著作权案、《满文军/乘风起航》CD节目著作权案、《陈松伶/松新开始》CD节目著作权案、《艾薇儿/我的小小世界》CD节目著作权案等案件。 |
离职原因: | 从事法务工作 |
兰州商学院 起止年月:1986-07 ~ 1993-04 | |
公司性质: | 事业单位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院校 |
担任职位: | 教师 |
工作描述: | 教学经济法学等课程。 |
离职原因: | 从事律师工作 |
◆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 西北师范学院(现西北师范大学) | 最高学历: | 本科 获得学位: 法学学士 |
教育开始日期: | 毕业日期: | 1986-07 | |
专 业 一: | 法学 | 专 业 二: |
起始年月 | 终止年月 | 学校(机构) | 所学专业 | 获得证书 | 证书编号 |
1982-09 | 1986-07 | 西北师范学院(现西北师范大学) | 法学 | 本科毕业证、法学学士学位证。 | 860352 |
◆ 语言能力
外语: | 英语 一般 | 粤语水平: | 一般 |
其它外语能力: | |||
国语水平: | 优秀 |
◆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投融资、企业并购、公司法、合同法、直销、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等。
◆ 详细个人自传
1989年取得律师资格,1994年取得税务师资格。
曾任甘肃五环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广东三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曾任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曾担任读者出版集团甘肃少年儿童出版社、甘肃科学技术出版社、读者出版集团书刊发行公司、《飞碟探索》杂志社、甘肃音像出版社、《西部商报》社、兰州金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开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开心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广东美卡文化音像有限公司、TCL音像制品有限公司、TCL数码存储科技有限公司、TCL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月朗科技有限公司、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法律顾问。
全程主办了通过海外并购方式,实现深圳市月朗科技有限公司所属海外基金公司对美资在华直销公司-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美国母公司的股权收购项目。从而间接实现深圳市月朗科技有限公司对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面控股。开创了中国民营企业收购外资在华直销公司,间接获取直销牌照的先例。为中国许多没有直销牌照的公司获取直销牌照,探索出了一条新路。本收购案例,在中国直销界产生了巨大反响。
曾办理了广受社会关注的陈军诉《读者》杂志社、侯兴诉王家达《敦煌之恋》、李倩诉《兰州晨报》社、《现代妇女》杂志社名誉侵权案、张方泽、张方林诉甘肃电视台肖像权、名誉权案、电影《六指琴魔》、小说《重婚》、《朴树/生如夏花》、《张惠妹/勇敢》、《容祖儿/独照》、《艾薇儿/我的小小世界》等作品著作权案。
曾主持《甘肃日报》《律师信箱》栏目,并为《西部商报》、《兰州晨报》、《兰州晚报》配发点评稿件200余篇。多次接受甘肃卫视《今日聚焦》栏目、甘肃卫广《严军传呼》栏目、甘肃人民广播电台《今日观察》栏目的邀请,担任相关节目的点评嘉宾。